山西省鋁土礦資源可持續開發的對策
2015-07-02 09:09:42
充分利用好資源稟賦,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做大做強鋁工業,把山西建設成為我國新型能源和工業基地。為實現這個戰略目標,山西鋁土礦必須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依法行政,提高鋁土礦資源管理和礦山環境治理水平
規范鋁土礦資源的開采秩序,提高鋁土礦資源開采準入門檻
依據《山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山西省鋁土礦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等文件,合理區劃,依法做好鋁土礦資源開采的監督管理,有效保護好山西鋁土礦資源。要 依法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嚴禁變相開采鋁土礦嚴禁私采濫挖、無證開采行為;完善限制開采區制度;嚴格審查鋁土礦采礦權的延續 與換證,建立鋁土礦資源補償機制。
對新建鋁土礦開采項目,嚴格審查,保證鋁土礦資源規模開采、集約利用。采礦權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鋁土礦采礦權,嚴格按照批準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依法開 采鋁土礦資源,要認真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和環保設施驗收程序。礦山開采規模必須與礦區的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嚴禁大礦小開或肢解開采,限定鋁土礦的最低開采 規模為30萬t/a。
規范高鋁礬土行業及耐火材料行業,合理利用鋁土礦資源
為了避免浪費資源,限制和逐步壓縮燒結高鋁熟料及耐火材料行業的生產規模和出口,禁止在鋁土礦區新建高鋁耐火黏土礦山。短期的脫貧致富項目要與長期的經濟發展相協調,做到鋁土礦的合理利用和優礦優用,保障山西鋁工業可持續發展。
高度重視鋁土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十八大提出的美麗中國建設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生態文明建設在山西尤其任重道遠,加強鋁土礦資源開發過程的礦山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是歷史的責任。要嚴格按照 “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補償”的責權利均衡原則,按規定繳納地質災害防治保證金,禁止在依法劃定各類保護區內開采鋁土礦, 禁止在交通干線直觀可視范圍內進行露天開采。
礦山企業必須依法履行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等義務。建立礦山環境、土地資源破壞監測監管制度,造成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要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整改,并按國 家規定給予補償;愈期不能達標的,實行限產或關閉。新建礦山應做到邊開采邊治理,在生產期內治理率達到80 %以上,待礦山閉坑時得到全面綜合治理。“三 廢”防治措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土地復墾方案等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雖然山西的鋁土礦資源豐富,但目前勘查工作已滯后產業發展的需要。山西省鋁 土礦未占用保有資源儲量約占全國比例高達45%,主要分布在陽泉、盂縣、孝義市、交口縣等地,這些地區的鋁土礦勘查程度普遍偏低、品位較低、埋藏較深、交 通不太方便。因此,按照《山西省地質勘查規劃》,盡快提高山西鋁土礦的勘查程度和深度,滿足工業發展對資源的合理需求。對鋁土礦資源的共伴生礦產要進行實 事求是的統一規劃,綜合勘查。